解析:
假如阁下在供职满二年后遭遇解雇,并且此种解雇行为并不存在于现行法规所许可之范畴内,那么阁下或许能够得到相当于两倍薪资水平的经济赔偿。而这笔赔偿金将按照阁下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进行计算,每一整年的服务期都可视为一个计算单位,并以此为基础,向阁下支付相应的月度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我们会将其视作一年的服务期进行计算;
至于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者,我们则会向阁下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