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正常情况来看,定金在多数情形中是难以退还的,然而,若满足下列条件,定金仍然具备退还的可能性:首先,若双方能够严格依照约定诚信行事,定金便应等同于其应抵扣的款项金额,或者全额返还给相关当事人;其次,在遇到因特殊原因而导致未能顺利签订合同,亦或是由于协议与补充协议中的具体内容还未达成共识,导致双方均无法完成签约,并且责任并不归咎于任一方的情况下,所交付的定金就可以全数追回;再次,倘若仅仅因为售房方单方面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无法得以继续执行,那么所交纳的定金便有权利被要求全额退还;最后,除了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余涉及到定金的事项都不存在退还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