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无法退还问题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买方可尝试通过与房屋销售方就返还定金事宜展开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若双方协商无果,买方可选择寻求当地消费者协会出面协助进行调解处理以便化解矛盾;
再者,买方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消费维权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最后,若以上方法均未能奏效,买方可考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