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中的特殊工种职工在满足法定条件下,有权申请提前退休。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在达到特定年龄、工龄及健康条件时,可享受提前退休待遇。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1、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
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3、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符合其他规定的退休年龄);
4、连续工龄满10年(或符合其他规定的工龄要求)。
当合资企业中的职工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
1、准备好身份证、工作证、特殊工种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及健康证明等材料;
2、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提前退休申请,并说明理由;
3、企业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领取退休金及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