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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3.3w浏览 匿名 2024-10-14 台湾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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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图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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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展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于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进行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者,便是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怀孕妇孺或哺乳期内的母亲等特定人群。尽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皆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实施的强制措施,然而二者在适用条件及执行方式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监视居住通常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进行严密监控与限制,而取保候审则主要通过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等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并未直接排除监视居住的可能性。因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从理论层面讲,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总而言之,虽然监视居住并非直接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能否成功取保候审,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裁量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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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14
  • 刑事辩护律师团
    刑事辩护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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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这两项程序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为确保刑事诉讼顺畅开展,依法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益保护所采取的两种强制性手段。
    首先,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下监视居住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定人群。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取保候审的相关内容。根据同一法律条款,取保候审主要是针对上述人群中的部分人员,他们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等方式,获得人身自由的暂时性保障。
    然而,尽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属于强制性手段,但它们在适用条件及执行方式上却存在着显著差异。监视居住通常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进行严密监控和严格限制,而取保候审则是通过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进行适度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但这些条件并没有直接排除监视居住的可能性。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总而言之,监视居住本身并未直接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仍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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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14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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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重大型案件的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其能够顺利展开和推进而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此项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逃脱或干扰调查工作,从而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
    尽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均属于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然而二者在适用条件及执行方式方面却存在显著差异。监视居住通常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日常活动进行严密监控和严格限制,而取保候审则是通过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适度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并未直接排除监视居住的可能性。换言之,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原则上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
    总而言之,虽然监视居住并不直接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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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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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刑事诉讼法》第67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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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程序顺利展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于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是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进行取保候审时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者,便是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怀孕妇孺或哺乳期内的母亲等特定人群。尽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皆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实施的强制措施,然而二者在适用条件及执行方式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监视居住通常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进行严密监控与限制,而取保候审则主要通过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等手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并未直接排除监视居住的可能性。因此,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从理论层面讲,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总而言之,虽然监视居住并非直接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能否成功取保候审,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裁量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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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死了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设定有明确且合理的期限长度,即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及六个月。若此时间段内,犯罪嫌犯或被告人不幸离世,则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相关状态将自动解除。尽管法律并不对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者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给予严厉的制裁,这主要归因于此两个程序类别属于刑事诉讼进程中为确保流程顺畅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而非针对个人的惩罚手段。因此,倘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涉案人员不幸身故,应对当时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状态予以果断解除,并知照被限制人身自由者及其所属组织机构。关于逝世之后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惩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与现行法律条款进行严谨的判定,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本条文并未具体提及死亡事件后续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能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对具有特定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的一项严密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畅进行,与此同时亦能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值得注意的是,本法规并未明确阐明“取保候审”能否成为“监外执行”的基准。何为“监外执行”?它通常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对于罪犯实行在狱外服刑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关于“监外执行”的条件及程序,通常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定,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据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本身并非等同于“监外执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满足了“监外执行”的相关条件,例如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他们有权依法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然而,这必须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司法实践进行评估,我们不能轻易地将“取保候审”视为“监外执行”。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但其能否作为“监外执行”的依据,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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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能否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后可以进行监视居住。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按规定,同一时间内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能适用一种强制措施。若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就需要依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司法机关就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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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临时工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是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至于临时工的身份,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取保候审的适用。若临时工满足了上述取保候审的任一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或者其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那么依照现行法律,他们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关于具体的申请流程及条件,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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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取保候审人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涉及拘留期限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时间最多则不能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任何机关都不可停止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马上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并且要将这一决定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当事人以及相关的机构。因此,对于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案件,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工作,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是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同时也要及时地通知到相关的人员和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被关押后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处如下境况之一,则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再次,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就意味着,即便在被羁押期间,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他们依然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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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
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相比,适用监视居住更为严重一些。因为被监视居住的话,要在固定的场所内执行,随时会受到监视,也不能随意离开住所。但相比之下,取保候审有一定的自由,不限制在住所内活动,通常情况下不离开当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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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外地人员能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身负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话;此外,还包含了患有严重疾病或丧失生活自主能力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此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最后,在拘留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并且有必要实行取保候审措施时也可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本法条并未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户籍地作过于严格的限制,而是主要依据其行为性质、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实施取保候审是否会引发社会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只要外地人员能够满足上述任何一项取保候审的条件,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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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机关取保候审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采用的一项严厉措施之一,旨在给予犯罪嫌犯或是被告人以短期内免于拘留的待遇,以便在社会环境中受到严格的监督与管控。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再者,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结果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在家中等候审判,而非被关押在看守所之中。这通常意味着他们可以继续从事本职工作、照料家人及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但同时亦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等。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则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重新面临拘留的风险。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兼顾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基本人权与国家追诉权益的手段,在特定情形下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了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两人打架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两名当事人发生了激烈冲突,若想要实现取保候审的程序安排,其详细步骤如下:首先,涉案人员需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是审判机构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在申请过程中,必须附带相关的证据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对犯罪事实的详细解释等等;紧接着,有关机构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定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就是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列举的各种情况;如果经过审核,发现申请者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那么公安机关将会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而涉案人员则需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例如定期汇报自己的行踪、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等等;最后,如果经过审核,发现申请者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申请将会被驳回,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继续羁押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风险。整个取保候审的流程都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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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能取保候审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条件。在以下情形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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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轻伤后如何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有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等处罚;或者可能受到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同时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又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再者就是在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并且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因此,当某人因为轻微伤害行为被指控为罪犯,并且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他本人或者其辩护律师都有权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取保候审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多久能再办理取保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时效期满之后,该措施将自动终止,无法进行再次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换言之,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了十二个月这个上限,便会自动地走向终结,并且无法再行启动申请程序。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或者取保候审结束之后,案件中出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情况,需要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话,那么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强制措施。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对已经结束的取保候审进行再次申请,而是根据案件的新发展和需求,重新做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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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不可以取保候审了,监视不能离开活动范围,因为想要进行取保候审的需要递交申请书,在申请批准之后,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可以取保候审出来了,且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超过二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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