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您仅仅供职四个月便遭解雇后能否申领失业救济金这一问题,其答案与所满足的相应条件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如果解雇行为系由用人单位方面引起并且在您就职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了一定期限(通常为一年)的失业保险,那么您将具备申请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然而,由于您的工作时间较短,很可能尚未达到缴纳失业保险的最低期限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