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就算你没有签劳动合同要离职,也是得提前告诉老板的。正常来说,要是想走人,那就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的方式跟老板说,这样才能算正式地解除了劳资关系~但是假设老板有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没有依照劳动合同上说的那样给你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工作环境,或者是没有按时按量地付给你工资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的话,那么你就可以随时随地地跟他说再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