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用人单位未为在职员工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完全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此种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不仅对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也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广大职工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保的请求,并且在必要时,还可依法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