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临近退休的员工自愿提出离职申请,在一般的情况下,其并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
然而,如果员工是因为雇主方面的原因而选择辞职,或者雇主以单方的决策形式主动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将会有相应的变化。假如说,雇主因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应当依照该员工在公司内所服务的年限,给与其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而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则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