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员工自行选择离职将无法申请取得经济赔偿金。但是,假如由于雇主方的过失行为引发了员工的辞呈,例如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条款规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地支付员工应得的薪资福利等问题,那么在此种情况之下,员工有权享有相应的经济赔偿权益。具体的经济赔偿方式包括,根据该名员工在当前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长短,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金作为经济补偿。若该员工在单位服务的时间超过六个月却不足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核算;而对于那些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的金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