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小瞧了这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钱付了,不然人家可不会一直等着你。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因为拖欠劳动报酬闹纠纷,那劳动者申请仲裁可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这就好像你一直跟超市有业务往来,哪怕中间有些小摩擦,你随时都能去讨个说法。
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那可就得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赶紧提出申请,这就跟你在超市买完东西,过了保质期就不能再找人家算账一样。
要是工伤职工在仲裁时效内没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那可就惨,就好像你明明受了伤,却因为拖拖拉拉没去处理,等想起来的时候,人家超市都不认账,你就失去了通过仲裁途径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所以,一旦发生工伤,就跟孙悟空发现自己被妖怪打伤了一样,得赶紧了解自己的权益,在规定的时效内采取法律行动,不然可就追悔莫及。比如说,员工A在公司工作时受了工伤,当时没在意,觉得过段时间再说也没事。结果,过了一年多,他想起来要去申请工伤赔偿,可人家仲裁机构可不认,就因为他超过了仲裁时效。再比如员工B,离职的时候没注意时间,等想起来要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已经超过了一年,最后只能无奈地看着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大家一定要牢记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别让自己的权益白白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