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这种状况时,您得着手去收集那些能够证实您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像是工资条,它能清晰地显示您每个月的薪资情况,是您工作的直接体现;工作证,那可是单位发放给您的专属证件,上面有您的相关信息以及单位的标识,能有力地证明您的身份和工作关系;还有考勤记录,它记录着您的出勤情况,关乎您的工作时长等重要信息。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的那一天起,要是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就必须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您完全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求把工资结清,如果他们拒绝了您的要求,您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让他们来帮忙处理;或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要特别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是一年,要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