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的受理时间有明确规定。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那一天起,十五天内要是没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就可以依法去申请仲裁。而且,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十五天内一般得受理。要是情况比较复杂,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人批准,是可以适当把受理期限延长的,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五天。这里得注意,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一定要积极配合调解组织的工作,这样才能让争议尽快得到解决。那要是调解不成功,您可别耽误,得赶紧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一些劳动纠纷中,双方如果能积极配合调解,可能就不用走到仲裁那一步,节省时间和精力。你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会认为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受理期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