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解除合同的赔偿事儿,那可得好好掰扯掰扯。就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来说,那可就相当于干了件违法的事儿。就好比一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兢兢业业干了好多年,结果单位说不要就不要了,这时候单位就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给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比如说员工在单位干了八年,那单位就得按照八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双倍的补偿。
再说说经济补偿这事儿,那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每满一年,就给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工作十年以上,那得支付十个月工资。这就像是员工种了一棵大树,每年都在为单位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到了一定年限,单位就得给人家相应的回报。
要是劳动者无过错,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进行无过失性辞退,那也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然后才能解除合同,同时还得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像是单位要换一条路走,得提前跟员工打个招呼,让员工有个准备。
但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那一般情况下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就好像员工自己觉得这份工作不合适,想要换个环境,那单位可就不用给人家钱。所以,这解除合同的赔偿事儿,可得看清楚是哪种情况,可不能糊里糊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