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这种大家私下的约定其实是不被劳动法认可的。咱们国家可是规定了,每个劳动者都是付出了劳动,那当然就应该有拿到应得薪水的权力。就算你决定要提前离开哪怕是没有干到最后期限,只要你规规矩矩地做完了离职手续,把手里的活儿都交给了别人,那么你之前上班的那几天,公司也一定要给你发工资的。那要是碰上这样的事情咋办。别急,你就跟公司先试着聊一聊。万一还是谈不拢的话,你还能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一下,甚至向劳动仲裁组织申请仲裁。不过在这个过程里面,你可得好好保存好那些能证明你真的上过班、做过什么活以及你的工资到底是多少等等相关证据,比如你和公司签的那个劳工合同、你平时的出勤记录、还有就是每个月领工资时候的那张小票等等这些,都是为了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