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这意味着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是否进行了登记没有直接的关联。抵押合同乃是设立抵押权的基础,只要合同的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同时又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抵押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未登记的抵押权在对抗善意第三人方面是没有效力的。具体来讲,如果抵押财产被抵押人转让给了第三人,而这个第三人在受让该财产的时候并不知道该财产已经设定了抵押,那么此时抵押权人就不能凭借其抵押权来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而只能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总而言之,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独立于抵押权的登记的。未进行登记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但是却可能会对抵押权的实现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