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倘若员工不愿再继续续签,通常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情况,那就是要是用人单位维持原本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或者是提高了这些条件来续订劳动合同,可劳动者却还是不同意续签,那就另当别论。
这其中的缘由在于,劳动合同的续签必须是双方都自愿且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才行。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对原劳动合同的待遇等方面做出改变,只是员工单方面地拒绝续签,那就意味着员工主动舍弃了在该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机遇,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经济补偿的。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像是降低工资,减少福利待遇之类的,而员工不同意续签,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劳动合同的续签过程更加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