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的时候突然生病,若被确定是工伤,单位需给予以下补偿:
1.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发放,一般最多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的障碍程度计算,具体如下:
(1)完全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给予。
(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给予。
(3)部分不能自理,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给予。
若未被认定为工伤,单位一般无需承担补偿责任,但可能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一些慰问和帮助。具体补偿数额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