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有自主择业权的,这是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也就是说,老板没理由无缘无故地阻止员工离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两种情况: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为:劳动者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老板找各种理由不让员工离职,员工应做好以下事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留好相关证据,例如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
2. 若与老板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