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破产之后,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就能够去开其他公司。按照《公司法》来讲,要是因为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得解散,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以及被撤销,还有人民法院依照该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给解散等等这些情况导致公司解散的,就得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然后开始清算。等清算结束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就没。要是经过清算,公司的债务都已经还清,并且也符合法定设立新公司的条件,像股东人数啥的都符合,那就可以开设新公司。但要是还有没清偿的债务之类的情况,那可能就会受到一些相关的限制。
总之,得根据具体的破产清算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到底能不能开设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