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女职工是否参加生育保险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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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产假工资一般先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进行垫付,随后用人单位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报销。若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高出部分归用人单位;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部分。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该工资标准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部分地区也有一些特殊规定,如《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提到,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致使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未满规定天数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应休未休产假、休假天数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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