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停工留薪期的性质。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下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时间。在这个期间,职工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改变的。
(二)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提前上班,工资应按正常标准支付。这个正常工资标准涵盖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职工应得的收入。
(三)当上班后的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等和受伤前不一样时,只要职工正常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不能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因为此时仍在工伤的特殊保护期内,职工权益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四)若用人单位和职工有特殊约定,并且这个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就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