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想再续签了,这里有个特别的情况,就是只有当用人单位维持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或者提高了这些条件去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签的,这种时候用人单位才不用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用人单位不满足这些条件,那它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要是工作时间满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那就按一年来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反过来,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不过,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那用人单位还是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