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适用情形明确。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就需按规定折算并支付报酬,不足1整天部分不付报酬,这保障了职工在劳动关系变动时的休假权益。
(2)折算方法具体。通过“(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的公式来准确计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使计算有章可循。
(3)报酬支付标准清晰。单位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实际额外支付200%工资作为补偿,切实补偿职工未休假损失。
提醒:
职工要注意留存相关工作时间等证据,以便准确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及报酬;用人单位需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