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在单位摔倒骨裂是否算工伤的具体情况:
1. 属于工伤的情况: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员工在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过程中摔倒骨裂,这种情况一般可认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摔倒受伤。例如,员工在上班前准备工作设备时摔倒骨裂,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时摔倒骨裂,也算工伤。
2. 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若是因为自身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在单位摔倒骨裂,则不属于工伤。比如员工醉酒后在单位不慎摔倒骨裂,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 单位申请:如果认为符合工伤情形,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特殊情况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