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澌湖南邵阳河柏岭国营林场的竹山承包给 乙方负责砍伐;为了友好合作,共同签订承包协议如下:
1、甲方将河泊岭场的竹山承包乙方砍伐,承包时间暂 定为一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年限。
2、在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第三方签订协 议,甲方要求乙方每日的工作量最低数量为每人/60根,在 不可抗拒自然力量下不能作业的(包括雨天),但在正常的 情况下乙方没有能力或人员不能满足砍伐进度要求时,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和改变合作协议,另找工人。
3、乙方砍竹后必须运到本岭脚路边,能上车的地方,砍伐过程中乙方预留竹头不能超过10公分,按40%留竹种。(注:竹子在路边上100米左右)。
4、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三天领取生活费,工人每人 每天30元的生活费,在工作期间乙方有权向甲方预支生活 费。每月结算一次, 每月底不得超出3天,超出3天,乙方有权停工,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每月结工资压10%)
5、砍伐价格:乙方砍伐按8公分以上(含8公分)在1.5米以内量,一百米以内每根竹计价3.0元。8公分以下每 根计价1.6元,超过一百米160米以内每根计价3.3元。
6、砍伐途中乙方要注安全。如万一出现意外由乙方自己负责。
7、信用金:乙方工人进场后需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人民 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信用金的退还到本年度春节前退还。
8、以上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在工作期间如有不详之 处,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壹式叁份,郑总及甲、乙方各执壹份,自签 字之日起交付信用金生效。 1 0、附:山场承包合同书在本合同后面(复印件);待 公司郑总与乙方见面时,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砍竹子的劳动合同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