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及方式;公租房受理范围为户籍在余杭区范围内的非农家庭。公租房受理方式分为日常受理和集中受理两种形式。其中,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实行日常受理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仓前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仁和街道、中泰街道、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实行集中受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受理范围内非农户籍3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0559元(申请前12个月)
3、申请家庭无车或所购车辆车价不超过15万
4、申请家庭余杭区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下,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
5、申请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