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聊天记录、工作邮件、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此证明劳动关系和协议签订的实际情况,避免空白协议被单位事后添加不利内容。
(二)与单位协商:向单位指出签订空白协议的违法性,要求重新协商离职事宜或按合法流程处理。
(三)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申请仲裁: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及证据,等待裁决。
(五)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