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若该比例金额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可催告其支付;经催告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此外,若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提醒:
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需留存相关证据以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时,劳动者可催告,催告无效或单位明确拒付的,可依法解除竞业限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