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是否能被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要是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正常来说这房子就是孩子的。不过,要是父母为了躲债,用借款的方式给孩子买房,把财产恶意转移,债权人就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2.按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就归谁。但要是父母欠债时,以借款名义把财产转给孩子买房,最后自己没钱还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转移。撤销后,房子就能用来还父母的债。
3.要是父母和孩子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借贷关系,而且这借款没损害债权人利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就是孩子的合法财产,不能因为父母的债务去执行这房子。
4.要是孩子未成年,父母出资供其生活所需,但这个出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还是能主张权利。具体情况要结合借款时间、借贷真实性、父母有无躲债故意等因素来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