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工伤待遇税收吗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