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需支付报酬。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期限一部分,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应工资。
(2)无工资协议排除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该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有明确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当劳动者在试用期付出劳动却未得到报酬时,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遇到此类协议不要轻易签署,若已签署且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