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单位协商,直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若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支付,会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申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