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支付工资。
(二)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起诉。
(三)若老板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