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能随便和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权利拿到赔偿。
2、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要是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就得接着履行。在合同继续履行期间,要是员工工资收入有损失,单位得补发工资,还要支付利息和赔偿损失。
4、女员工在孕期和哺乳期被辞退的话,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要是协商没结果,能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能在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