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用人单位长时间雇人干活,却一直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一直算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
3. 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满一年了,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会被看作从满一年的当天起,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候,单位得马上和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的前一天,单位都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4. 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商量,让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要是商量不成,劳动者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的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