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时,怀孕女职工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要给怀孕女职工相应赔偿。
一方面是经济补偿。单位得按照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赔,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工资,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一方面,因为单位破产,劳动合同终止了,而女职工又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除了前面说的经济补偿,还要考虑到她们怀孕、生育的额外损失。虽然法律没明确具体赔偿标准,但在实际中,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到哺乳期结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合理费用。
要是权益受到侵害,女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怀孕证明等证据,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