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关于合同期满后,单位没续签还继续用工的法律问题。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没和劳动者续签,却还让劳动者接着干活,那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要是自继续用工开始,时间超过了一个月但还不满一年,单位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到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截止。
要是满一年了单位都没和劳动者续签书面合同,那就会被看成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从该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天起,单位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
不过要注意,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有时效的,一般是一年,超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没法主张了。还有,如果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遇到单位该给双倍工资却不给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试着和单位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