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想和劳动者签新协议,劳动者不签能不能得到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比如薪资待遇没降、工作环境变好了等,主动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却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毕竟单位给的条件不算差,不续签是劳动者自身的考虑,责任不在单位。
但如果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像工资变少、工作时间变长等,劳动者不乐意续订,这时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因为单位降低条件损害了劳动者权益,所以要担责。
所以,劳动者想知道不续签合同能不能拿到赔偿,关键看单位提出的续约条件有没有降低。要是不确定的话,可以把新协议里的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和原合同对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