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公司变更地址时对员工是否要进行赔偿,得看实际情况。
要是公司变更地址属于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公司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又没达成一致,这时公司有两个办法。一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二是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之后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得给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当公司变更地址对员工工作没啥大影响,劳动合同还能正常履行,员工就应该接着好好干,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用给赔偿。要是员工因为地址变更就自己离职,通常拿不到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变更地址后,给员工安排了班车或者发放交通补贴等合理办法,保证员工能正常上班,这种情况一般也算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公司也不用赔偿员工。
法律建议:员工遇到公司地址变更,先和公司心平气和地沟通,看看公司的安排是否合理。如果觉得对自己影响大,就拿出事实依据和公司谈。公司变更地址时,也要及时和员工沟通,提供合理弥补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