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双倍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主张。咱们先来了解下这两个概念。双倍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要给劳动者的赔偿,数额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这其实就是对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行为的一种惩罚。
代通知金则是在一些特定法定情况下才会出现。像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医疗期满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不行;还有就是劳动合同签订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就得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规定这两者是有不同目的的,而且从逻辑上来说它们是相互排斥的。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主张双倍赔偿金;要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情形,只是没提前通知就解除合同,劳动者能主张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遇到劳动纠纷时,先弄清楚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是违法解除,就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如果是符合法定情形但没提前通知,那就主张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别同时要求双倍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然可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