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裁员,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要是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却没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那么裁员程序违法。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继续履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非经济性裁员,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上述经济补偿,还得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