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N + 1”赔偿不是法律上的正式说法。这里的“N”代表经济补偿,“2N”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给的赔偿金,“1”可能是代通知金。
先说说经济补偿“N”怎么算。它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定,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N”也就是赔偿金。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举个例子,劳动者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N”就是3×5000 = 15000元,赔偿金“2N”就是15000×2 = 30000元。
“1”是代通知金。根据法律,如果出现这几种情况,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就要额外多给一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不能再干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行;还有就是当初签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有了重大变化,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只有当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还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才可能出现“2N + 1”的赔偿情况。不过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赔偿方式,所以大家在维权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