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把工资足额给劳动者,劳动者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该给多少,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长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想拿到经济补偿金,得注意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还有和单位沟通欠薪的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单位存在欠薪情况,还有自己是因为这个才离职。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让他们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商量不成,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