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讨欠薪这件事上,不同的途径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要是选择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途径来追讨欠薪,一般来说,如果在 2 年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发现这起欠薪问题,也没有人去举报、投诉,那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会再对这起欠薪事件进行查处。不过要是用人单位欠薪这种违法行为是持续不断的,就从这违法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 2 年的期限。
而劳动者要是打算通过劳动仲裁来追讨欠薪,这里面也有个时间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是 1 年,这个时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权益受到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劳动者还在职,跟单位还有劳动关系,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了争议,劳动者随时都能去申请仲裁,不受这 1 年时间的限制。但要是劳动者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结束了,那就得在结束之日起 1 年内去申请仲裁。
不过也别担心,就算超过了上面说的这些时间限制,劳动者也不是就没办法维权了。还能和用人单位好好协商,让他们把工资补上。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向法院请求保护我们民事权利的时间是 3 年。也就是说,就算超过了劳动监察的查处期限和仲裁时效,只要还在这 3 年的诉讼时效里,劳动者还是能去法院告单位,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在这里给劳动者提个醒,遇到欠薪问题别拖着,要尽快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