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员工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再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员工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续签三次合同后,员工没提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
2、要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接着签的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都在合同上签了字,也没有证据显示员工是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签的合同,那这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不过,要是员工后来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就可以要求把这个合同期间当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让单位按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
3、要是员工之后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从第三次续签合同后一直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就得和员工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不跟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开始,就得每月给员工双倍工资。
如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在处理续签合同问题时,得更加谨慎,提前做好法律风险的防控。对于这种情况,要根据实际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结合员工的要求,来确定怎么处理以及用人单位要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