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干不好,公司不能直接把人辞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想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得满足条件、按法定程序来。
一方面,公司得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员工胜任不了工作。这就需要公司有清晰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并且这些标准要提前让员工知道。通过客观考核发现员工没达到岗位要求,才能证明人家干不好工作。
另一方面,公司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后,不能立刻辞退。而是要给员工培训,或者给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培训得和提升员工工作能力有关,调岗也得合理,不能有侮辱、惩罚的意思。
另外,要是员工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按法律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不按这些法定程序来,直接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很可能会被认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所以,公司处理这类事可不能太随意,得严格按法律程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