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否能形成劳动关系,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对于在校学生的实习,要是以学习为目标,在学校安排或自己联系的单位开展社会实践,通常不算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因为这类实习是教学的一种延伸,学生和单位没打算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实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就像学生利用寒暑假去企业短期实习,主要是积累经验,按实习协议拿点报酬,并非靠这份工作的工资维持生活,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劳动关系。
而毕业生如果已经没有学业任务,具备就业条件,和单位有经济上的从属性,接受单位管理、听从安排,单位还按工资周期发钱,哪怕入职时说的是实习,实际上也建立了劳动关系。
所以,判断实习是否构成劳动关系,重点是看双方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比如主体是否合适,劳动者对单位是否有人格和经济上的从属性等。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无法准确判断,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