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常听到的裁员场景里提到的两倍赔偿,本质是公司完全不合法地单方撕破雇佣约定时,需要给出的惩罚性赔付,这里的基础计算基数代号对应的是常规合法辞退场景下企业该给的经济补偿档位。
2、对应档位的核算优先看员工在这家公司的实际供职时长,每完整待满12个月就对应算成1个月的薪资额度。供职时长够6个月但不满一整年的,直接按满1年折算,不足6个月的部分只需要折算半个月的薪资额度作为补偿基数。
3、用来乘算档位的月收入基准,是双方雇佣关系彻底结束前,员工往前倒推12个月拿到手的所有进账的平均值,不光包含固定打卡的基本工资,也涵盖业绩提成、年度季度奖金、各类交通餐补住房补贴等所有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收入。要是员工这段时间的平均月收入,已经超过了公司注册地的市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的3倍,那核算的基准线就直接卡死在当地职工月均收入的3倍数值,同时对应的供职时长最多也只能按12年封顶计算,超出的供职年限不会额外纳入核算。
4、两倍赔付的最终数额不需要额外叠加其他规则,直接把前面核算出来的经济补偿总金额整体乘以2就能得出结果。当前不少企业为了压缩用工成本,会刻意用调岗、变相降薪等软手段逼员工主动提离职,刻意规避两倍赔付的适用场景,后续劳动争议处理环节也会逐步细化这类隐蔽违法解除行为的认定标准,进一步压实企业的合法用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