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只上了四天班,你和单位之间也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单位一分钱工资都不能拖欠。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你正常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得按约定或者当地的相关规则及时结清报酬。如果这四天还处在试用期阶段,那拿到的薪资也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你们之前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更不能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你完全可以先直接找单位沟通,明确要求对方在你能接受的合理期限里把这几天的工资结清。要是协商下来对方耍赖不肯给,直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投诉就可以,劳动部门查实之后会先责令单位限时付清工资。要是单位接到通知之后还拖着不肯付,监管部门还能要求他们额外加付赔偿金,加付的比例是你应得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协商投诉都没结果的话,你也可以去实际上班地点或者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申请的时候记得带上能证明你这四天确实在这家单位上过班的材料,比如打卡的考勤记录、单位发的工作证、和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甚至是愿意出面作证的同事的证言都可以。要是仲裁的结果你还是不满意,在拿到裁决书的十五天之内,你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大家常听说的没签劳动合同要双倍工资的规定,那得是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还没和你签书面合同的情况才适用,只工作四天的话这个条件是不满足的。你怕麻烦的话,直接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反映情况,也能就近找当地的工会组织求助,都能帮你推进讨薪的流程。